2005年12月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一版:法眼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中华第一高塔”铜斗拱涉嫌专利侵权
专利拥有者办出保全证据打官司
本报记者 陈卓

  近日,杭州市一家专门生产铜工艺品的公司,和其律师以及公证人员赶赴江苏常州,为的就是给一座正在施工的宝塔再作一次保全证据。
  事情要从当时被称为“中华第一高塔”的天宁塔的工程说起。
  杭州金星铜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公司)在去年发现,江苏常州红梅公园内正在建设施工的天宁寺宝塔所使用的金属斗拱“眼熟”。经过确认,金星公司认为,自己公司铜斗拱的专利权正在受到侵犯,而工程中使用的铜斗拱是上海某设计有限公司和江西一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
  经一番交涉之后,该项目的相关负责办公室给金星公司发来函,说明天宁宝塔设计和生产制作铜斗拱的单位都认为,天宁宝塔采用的铜斗拱内部构造、外层装饰和制作工艺等方面都有独到之处,当时尚无证据证实侵权。
  于是,怀揣着金属斗拱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金星公司找到了杭州市上城区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的公证:“为保护其所拥有的‘实用新型金属斗拱’专利(专利权人朱炳仁)使用权免遭侵害”,向公证处“申请对江苏省常州市红梅公园内在建设施工中的天宁寺宝塔使用的金属斗拱——铜斗拱进行保全证据”。
  去年10月,上城区公证处指派的两位公证员,与金星公司的相关人员和律师前往宝塔施工现场,对铜斗拱进行勘验。当时宝塔已经结顶,塔内部工程项目施工还在逐步进行。宝塔的第13层正在进行铜斗拱的试样安装,地板上存放着少量尚未安装的铜斗拱部件。
  相关人员对铜斗拱的设计、构造和制作工艺等方面进行了查验,经过比照,与朱炳仁设计的“实用新型金属斗拱铜”相类似。相关人员还对已经安装好的一只斗拱和地板上存放的铜斗拱构造部件进行了拍照和摄像。对铜斗拱勘验的全过程,是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之下进行的。
  当月,公证书制作完成。
  今年年初,金星公司起诉了上海某设计有限公司。这份保全证据的公证书也成为原告的重要证据之一。
  后此案中止。相关单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对朱炳仁拥有的“金属斗拱”专利宣告专利无效的请求,理由之一是此专利丧失新颖性和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
  目前,对此案影响重大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结论还没出来。
  金星公司认为,无论案件进行得如何,还是要采取各种方法来保护专利。于是,上个月,金星公司再次向上城区公证处提出申请,去天宁寺宝塔施工现场拍摄江西公司的金属斗拱照片,保全证据。